2010-10-16

曾經/林夕,我們這世代最迷離的夢

【聯合新聞網/文、圖節錄自本事文化《曾經》】

書名:曾經
作者:林夕
出版社:本事文化
出版日期:2010年09月29日
內容介紹:

這是你所熟悉的林夕,你所愛的林夕

現在我們可能是這樣看林夕的:

他是神,改變了許多歌手的人生,隻手撐起流行音樂半邊天。

他的詞,如夢幻泡影,如露如電,我們藉之橫渡愛情末日,

霧色迷離中想起冰封在寒武紀的那顆淚滴,故事從那時開始。

故事開始時,林夕還是個初出社會的年輕人,還寄宿在大學宿舍。

他談戀愛,也失戀、看電影、行過香港大街小巷,

開始寫歌詞和專欄,為生活拚搏。

這裡的文字是林夕歌詞的前世。

他談愛情裡的暗湧,寫小王子是如何變成阿修羅。

他如何將一則又一則的流言錘鍊成傳奇,讓情人的眼淚都變成詩。

新書內容搶先看:

傷逝

如今每天都聽達明一派的〈傷逝〉,簡明重複的音符,回音校得很大很大,調子很低很低,令我想起痛苦可以很美麗。聽著,便很想一個人在房中央搔首弄姿,撥理頭髮,找一枝菸來燒,甚至,有吃大麻的衝動。

這樣做,會令本來醜俗的生活顯得美麗。而且還要趁早傷逝傷痛。因為是這個年紀,有什麼真正難堪的痛苦呢?不外是誰令我不快,誰使我流淚,誰阻了我前程,或者想一些死亡的陰暗問題,生活緊迫繁忙但意義短暫簡單。

因為是這個年紀,還可以胡亂哭一陣,把笑聲提高幾度,手腳亂舞,在不適當的時間笑或哭。旁人說是神經有問題,還可以增添美麗的聯想。一切還有年輕可以倚恃。

但一個三四十歲的男人還可以這樣做嗎?他為將禿的頭苦惱。而真正的痛苦都萬分醜陋,不宜觸摸把玩。所以,要趕忙對將逝的年輕傷逝,不然再遲些時間,連傷逝也不再美麗了。

默契

約了他和另一批不大相識的朋友見面,口頭暫擬,並未作實那類。日期時間後來真的押後了,卻未及通知他,幸而(我以為幸而)未曾作實。

原定的日子和時間,我在街頭猛然醒起,他會不會就這麼呆站在約定地點呢?致電找他,不在家,事更可疑。只恨人來車往,線索中斷,一切錯失了的便難以

彌縫。更覺得每宗交往都夾著因緣。

原來他真的如期守候,他看著人來車往。致電他家,不在家,事更可惡。事後,他怨我不通知他改期,我笑他把未曾落實的當真,他怪我怎麼不在電話留言,

免他一場空候。是的,怎麼想不到留言,就是在那緊要的關頭想不到,想不到他會想到我會留言。於是便錯過。而默契是如此美麗又難求的字眼 —沉默地立了

契約。沒有語言寫出來,說出來,但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的。某夜四時多,電話猛然震起。我望著它,它的鍵盤像一環眼睛望著我,我們對望,如此星辰如此

夜,定然是他。我隨手拿起電話筒,聽見他,等在聽筒那頭。就是這樣。

下榻 

 

假如是聊天的電話,我一定會對著窗,望向很遠很遠的地方,這樣容易產生互相對望的感動。而我總會從聽筒設想對方的處境。坐的位置,光線聲音顏色氣味,朝那 一個方向,對某一塊牆說話。即使我從未到過他的家,仍是一廂情願地設想。不過,竟然如此。在這悶熱的夜,趁他家中無人,他帶我上去。原來電話放在很窄的甬 道旁,一條橫樑壓住這扁狹的閣樓。四周是紙皮橙箱,載書的。他睡的地方也擠滿了紙箱,每夜得一一搬起來,暫放在地上,才形成一張床。如此,睡眠便變成一種 堅毅的決斷,要睡了,才搬。我看見這樣黯然雜亂的攤子,面都灰了,因為難過的關係,很想說點什麼,但終於呼一口氣算了。 

 

醒醒睡睡之間,一箱箱搬來搬去,自有爽脆利落的好處(去旅行臨離開酒店前,最怕便是倉皇收拾攤放的細軟)。雖然家的感覺稀薄,但那一箱箱書轉輾來去,便可提醒安逸在床上的人,有什麼帶不走割不斷呢?家都是暫時的,只這堆書隨身下榻。

  

夜和我鬥夜,稿紙又和我鬥長力,這時候我便想起茶了。  

以前寫過不少有關茶的東西,都是迷戀於這個字這杯濃水的色相,便諸多感想聯想,意圖從中挖掘些超遠的意義,於是茶,愈沖愈神秘深不可測。  

其中一篇訴菊普:「普洱太苦澀了,凡人都樂於加添一些浮面的安慰物……要在茹苦前沾香,因香見苦……」以為很有哲理。  

有一首寫對飲的:「如果杯中的面容/浮著過早的悔倦/波浪似的皺紋/那也只因為茶色太濃/鏡裡映現更苦的真實。」以為很有深情。

還有很多類似的杯弓蛇影式敏銳,然而都是幻覺吧了。我幾曾和人對飲,幾曾看見在「杯中/蕩著/似是我的/你的臉孔」,主客浮一大白的模樣?  

在這枯涸焦灼的夜,一倒下去便又是無邊荒涼無限荒廢的睡眠了。茶不再是茶,肉體需要它的時候,我便忘了茶的筆劃,它只是一杯吊命的濃水,是鴉片。我選了最刺激的一款,泡老一點,儘管還是一樣深沉。它只是興奮劑。色即是空。

你想過我嗎?

要在茹苦之前沾香,因香見苦,由苦入甘,才合方寸,才耐再三細味,才有一種誘人的曖昧,才像人生,才像紅塵。

甲一天忽然若有積怨般對我說:「你在不快時想到我,在樂時又漏去我一份了。」想不到他竟然會這樣說,這不過是鍾玲玲一篇散文的話吧,他背得老熟,又套在我們身上。我這樣對他,他也禁不住好文章的誘惑,順口溜在我身上。

而其實我是很少在不快時找人的,你用最純熟的表達能力把苦事演述一遍,好了,知道了,又怎麼樣呢?他不過多聽一個故事,多嘆息幾聲,知道這世界多一個人知 道你的不快,是不是便真的減輕了痛苦?出來喝幾杯好嗎?好。我們有時不過為了對方那一聲爽快的好,便覺得,啊,還有他。如果為事而煩,便想:有朋友便夠 了。如果為某人

而悶,便想:還好,有他。缺了甲便找乙,不外乎在轉移目標。即使立心要找人作洩氣對象,也不是乾手淨腳的事。找不著,四下立時更加灰暗。找得著,是他了, 又要試探對方是不是已經好好坐下來聽你的說話。有時甚至覺得把事情從頭說一遍,無疑又鬧大了一分,在心頭反復折磨還不夠嗎?

甲或者沒有這經驗:在房中一個人坐著,想著不快的事情,忽然就想哭,誰知那房間的冷氣壞了,一身是汗,手腳癢起來,不如就搬到廳裡坐在摺椅上,聽些淒涼的 歌才算,連眼淚都要選好地方才流。如果可以選擇,誰都寧願在一張潔淨點的床單上輾轉反側,再流一點淚在雪白的枕上吧。如果甲明白這個道理,即使只在苦時想 到他,又何必埋怨?萬一只在高興時才找他,不快的事又另找對象,那麼他又不過淪為一個不夠整潔的枕頭,又有什麼光彩?

何必怨何必爭?別人快和不快都想起你,自然自覺重要,那麼,別人快樂或者不快樂都因為你,豈不是更加重要?只怕又變成一個重擔了。我想甲知道,因為別人而 快樂,並非幸福,因為必然也因他而不快,正如喜樂時要找人分享或者苦惱時要找人分擔,都不是好事。人間有情,何必有情?你想過我嗎?想起又怎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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